(一)报到
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双方可另行确定日期。
员工报到时需填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员工履历表》
(2) 身份证
(3) 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
(4) 符合公司要求的健康证明
(5)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 上一家任职公司出具的离职证明
(7)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存档卡)、担保证明(必要时)
(8) 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转移单)
(9) 外地户口员工须提供暂住证
上述资料连同应聘资料、《应聘登记表》《面试记录表》《职务调研表》一并存入员工内部档案备查。应聘者需将内容填写完整并保证内容真实,如发现所填内容及所提交材料、证件与事实不符者,公司有权立即予以辞退。应聘者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原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返还应聘者,复印件存档。新员工必须于到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妥各项社保统筹的转移和人事档案的调入等所有人事手续。
(二)试用及见习
1、 人员上岗前均需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须持人力资源部颁发的《结业证书》上岗。
2、 职前培训
(1)新进人员报到后,由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职前培训(一般为一至二周),使其能初步了解集团公司企业文化、业务范围、产品知识、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及职业素养要求等内容。
(2)职前培训分基础培训、员工行为规范教育、专业培训三部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安排,分发给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3、 新员工见习
对于重要岗位、主管及中高层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安排其进行一至二个月的见习,见习部门包括与其任职岗位相关的各部门,每个部门见习时间为一周。
各部门经理应重视见习新员工的培养和辅导,对见习辅导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安排上给与充分的考虑和协调,不得以其他借口敷衍塞责。各见习辅导员要有明确的见习辅导计划、见习内容规划、见习员工辅导总结。见习期间,各辅导人负责安排见习员工每日工作内容,并于每日下班前进行20分钟业务指导。见习员工要完成见习指导笔记。
见习员工应于每周见习结束后,要进行阶段性见习工作总结及问题报告。见习工作总结要就见习所了解的知识、流程和感受等进行反思和总结;问题报告要指出见习期间发现部门或公司有待完善的环节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见习员工在某一部门的见习期结束前,各辅导人应结合见习员工的工作总结和问题报告进行面谈,做出见习员工工作评估,将见习评估转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下一个见习部门进行见习情况介绍及该员工的转正评估。
公司将实施见习员工评价制度,见习员工见习结束后将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对部门负责人、见习辅导员的工作作风、工作安排、见习辅导以及部门的工作纪律、流程等部门工作绩效进行评价考核。其考核结果直接存档,将作为集团公司对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见习期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该名员工见习评估,进行转正评估与面谈,明确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如通过公司的转正评估则予以转正,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转正程序
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应到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填写《转正申请表》,附试用期《工作总结》,报各级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转正。
对于试用期内表现突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公司转正审批程序审批后,可提前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