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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解”二字已于2007年12月21日由薛金星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成专用商标,享受商标权保护,属于“核定使用商品(第16类)”。自2007年12月21日起,任何“海报、书籍、杂志、期刊、说明书、连环漫画书、新闻期刊、印刷出版物”未经薛金星先生许可,均不得使用“全解”二字作为商标、商品名称、商品装潢或构成商品名称的一部分,否则即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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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材全解》系列丛书的外观设计图已于2003年8月6日由薛金星先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第314535号],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专利保护。自2003年8月6日起任何“海报、书籍、杂志、期刊、说明书、连环漫画书、新闻期刊、印刷出版物”未经薛金星先生许可,均不得使用“中学教材全解”的外观设计图作为名称、外观或构成名称、外观的一部分,否则即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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